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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一)承擔擬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的責任;承擔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的責任;承擔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責任。(二)承擔編制并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的責任;承擔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的責任;承擔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的責任;承擔申報下達年度發用電量計劃并監督執行的責任;承擔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的責任。(三)承擔組織實施國家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的責任;承擔研究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的責任;承擔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作的責任。(四)承擔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并組織實施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省有關規定申報、核準、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并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的責任;承擔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的責任;承擔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的責任。(五)承擔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制造業發展的責任;承擔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的責任;承擔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的責任。(六)承擔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的責任;承擔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責任;承擔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的責任。(七)承擔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的責任;承擔組織協調鐵路、公路、水運等綜合運輸;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的責任;承擔負責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責任;承擔負責成品油流通和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的責任。(八)承擔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的責任;承擔聯系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并指導其改革和調整的責任;承擔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承擔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的責任;承擔承辦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的責任。(九)承擔審核上報、推薦、認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的責任;承擔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的責任。(十)承擔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的責任;承擔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的責任;承擔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的責任;承擔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責任;承擔促進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的責任;承擔承辦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的責任。(十一)承擔推動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件產品研發與產業化的責任;承擔負責軟件企業的認定和軟件產品的登記備案的責任。(十二)承擔研究擬訂全市信息網絡發展的政策措施的責任;承擔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的責任;承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的責任。(十三)承擔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數據庫災難備份建設的責任;承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的責任;承擔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的責任。(十四)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的責任;承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的責任。(十五)承擔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的責任;承擔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的責任;承擔全市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的責任。(十六)承擔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的責任。(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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