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渭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市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二)負責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市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全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保持收支總量平衡。(四)統籌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爭取中央、省級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安排市級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重大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外匯投資項目;組織實施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制度改革,簡化審批程序、下放審批權限、完善備案程序,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牽頭組織全市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問題,負責電力、石化等能源行業管理,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七)承擔組織擬訂全市發展的重大政策的責任,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綜合協調全市開發區、產業園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承擔西部大開發和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晉陜豫黃河金三角區域合作有關工作。(八)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執行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政策。(十一)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十二)依據政府公布的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承擔行政職責。(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