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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文物旅游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級有關文物旅游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我市文物旅游業發展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監督實施;擬訂全市文物旅游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二)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文物保護規劃、計劃和文物保護搶救方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勘探及發掘工作;負責縣級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點文物保護項目及古建筑維修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并監督使用。(三)負責全市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文物、博物館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區域性文物保護、開發利用規劃;負責全市文物、博物館有關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的業務工作;組織協調文物館際交流與協作;負責全市文物對外交流展覽工作;指導文物和博物館社團工作。(四)負責全市文物安全保衛工作;督促檢查和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擬訂安全保衛、技術防范的方案和措施,并組織實施;依法查處文物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五)負責全市旅游市場開發工作;制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合理開發和利用文物資源,促進旅游事業發展;組織開展全市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開發國際、國內旅游客源市場;組織指導重要旅游產品的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假日旅游、紅色旅游、民俗旅游和鄉村旅游,推動旅游產業化發展;監測分析全市旅游經濟運行情況,開展旅游統計及分析工作。(六)負責全市旅游景區(點)的規劃和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全市重大旅游投資項目的審查、申報和管理;負責重點旅游項目的開發建設;承擔對旅游景區(點)質量等級劃分及評定有關工作。(七)負責全市文物旅游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文物旅游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規范文物旅游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文物流通,負責文物復仿制品管理、文物認定和文物司法鑒定工作;監督管理旅游服務質量,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擬訂并組織實施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產品等方面的服務標準;負責全市國際旅行社的申報和國內旅行社的管理工作;管理出境旅游有關事務;會同物價部門制定、調整、監督和檢查旅游價格及收費標準。(八)負責全市旅游行業管理;管理全市旅游行業安全管理;協調旅游交通;查處違反旅游法規、規章行為,優化旅游環境,受理旅游者投拆,督促、檢查對投拆的處理,依法規范旅游企業經營行為。(九)負責全市文物旅游普查及學術科研工作;組織旅游、文物資源的普查;負責文物征集、文物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導全市文物學術和科研工作。(十)組織和指導全市文物旅游行業的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工作;負責指導文物旅游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十一)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全市文物旅游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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