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根據市委、市政府《延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延市發〔2015〕7號),設立延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責:(一)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和組織實施。(二)負責擬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負責擬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貫徹落實防空法規情況。(三)負責單建人防工程、結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拆除人防工程的審批;負責人防工程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等工作;查處違反人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四)組織開展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監督檢查,建立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信息庫,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加強防護管理;會同發改、建設、規劃等部門搞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等工作。(五)擬制和修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及相關保障方案;擬定全市人防指揮信息系統、人防系統通信、警報網絡建設規劃,負責人防工程設施、人防指揮信息系統、人防通信系統、警報網絡系統的建設、維護和管理。承擔全市人防通信聯絡和戰備執勤任務。(六) 擬定城市群眾防空組織組建計劃,制定群眾防空組織訓練計劃,指導全市城市群眾防空組織組建和訓練。(七)參與制訂城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預案,協調利用人防系統設施和資源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承擔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組織防空襲和搶險救災演練。戰時組織開展城市群眾防空組織的擴編、調動,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斗爭,消除空襲后果,配合城市防空和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八) 制訂全市人防民防宣傳教育計劃;指導開展人民防空防災知識教育;組織人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九)承擔人民防空經費管理和人防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拆除人防工程建設補償費征收,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決算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十)制定全市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人防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單位開展平戰結合工作。(十一)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