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延安市供銷合作社主要職責:(一)宣傳貫徹中、省、市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經濟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參與有關政策的制定,指導全市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二)按照市政府授權,承擔國家化肥、農藥、農用物資及棉花、羊毛、防汛等重要物資的儲備、管理任務;對全市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棉花等商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煙花爆竹和廢舊物資再生資源的經營管理。(三)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組織的關系,維護各級供銷社的合法權益。(四)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的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協調社與社之間的關系。(五)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發展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開拓城鄉市場,為全市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服務。(六)協同縣(區)黨委做好對縣(區)供銷社主任配備調整的考核、考察工作;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的組織隊伍建設和人才開發工作;組織基層供銷社干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七)管理運營本級社有資產,對直屬企業單位行使出資人的職能,監督管理事業單位資產;指導全市供銷社社有資產的管理。(八)負責市社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九)代表市內供銷系統經濟組織與市內外經濟組織及國有經濟組織、社會團體、院校等開展經濟、貿易、技術、人才交流,簽訂合資合作協議,接受捐贈、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