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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中小企業促進局(市非公辦)是市政府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的工作機構。單位前身為榆林地區社隊企業局,后更名為地區鄉鎮企業管理局,正縣級建制。2000年7月,地區鄉鎮企業管理局更名為市鄉鎮企業管理局;2002年10月改稱市鄉鎮企業局;2005年5月,加掛市中小企業促進局的牌子;市政府機構改革后,2011年7月起,市鄉鎮企業局(中小企業促進局)更名為市中小企業促進局,并加掛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內設機構及人員編制:內設政秘科、非公經濟發展科、發展規劃科、經濟運行與融資科、創業創新科等5個科室。市中小企業促進局事業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經濟師(副縣級)1名;科長5名,副科長3名。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有關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縣域工業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產業引導、政策扶持,培植經濟主體。(二)、負責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市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縣域工業化、縣域工業集中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計劃及考核,促進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三)、承擔全市非公有制經濟、民營企業的發展工作,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培育市場主體,促進企業成長。(四)、負責全市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運行情況的分析、監測、評價和考核;加強對資金、電力、水、土地、人才等生產要素供需的協調工作;負責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五)、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服務機構對創業者和中小企業開展購買服務。(六)、負責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創新,開展技術改、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市場開拓、專業化發展和品牌建設;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人才隊伍建設。(七)、指導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工作;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發展和融資擔保機制的建立。(八)、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招商引資和合作交流;指導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發展外向型經濟。(九)、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催生小企業;依法維護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合法權益。(十)、承擔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十一)、負責指導直屬單位和安全生產工作。(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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