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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物價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關于價格工作的法律、規章、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價格政策。(二)研究建立重要商品價格管理辦法和市場價格調控機制,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管理。(三)按照價格管理權限研究提出中、省委托管理的有關商品價格調整意見,對市管電價、水價等重要商品提出定價、調價方案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四)貫徹執行中省制定的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項目的標準; 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證管理工作;組織清理整頓亂收費。(五)建立價格應急監測和預警系統,負責對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進行監測,為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向社會公布價格信息。(六)依照《陜西省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對所有的定價、調價、收費項目審批進行調定價費前的成本監審,提高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七)依照《價格法》等法規檢查處理價格違法案件。(八)負責全市價格舉報案件的受理、調查處理和督察,協調縣(區)舉報案件的處理;負責12358價格舉報電話值班和群眾價格信訪工作,負責暴利和價格壟斷行為的調查處理。(九)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托,開展涉案財物價格鑒定和復核裁定工作;接受各類市場主體及公民的委托,對各類商品(財產)和有償服務項目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和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公正性認定。(十)負責協調縣區之間、部門之間價格爭議。(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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