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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市文物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處級規格,行政編制25名。內設機構7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法規科、文物保護科、規劃發展科、產業促進科、監督管理科、宣傳推廣科。委屬1個正縣級事業單位(龍崗和西漢三遺址文化旅游園區建設管理委員會)、2個副縣級事業單位(市文物旅游稽查支隊、市博物館)和1個科級事業單位(市旅游信息服務中心)。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中、省文物旅游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有關文物旅游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二)負責全市文物旅游業改革與發展,協調、處理全市文物旅游業發展重大問題及跨部門綜合性問題,做好全市旅游業的綜合平衡和宏觀調控;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文物旅游管理體制和旅游經營機制改革方案;負責文物旅游依法行政工作;協調指導假日旅游工作;監測全市旅游經濟運行,負責旅游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三)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文物旅游業發展規劃、旅游專項規劃、旅游跨區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評審縣區、重點景區旅游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文物旅游資源的普查、整合、保護利用和開發建設。(四)指導、監管全市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指導文物保護單位編制保護規劃和管理規劃;指導、監督全市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申報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審核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和審批全市重點文物保護、考古發掘、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的項目、方案。(五)指導、監督全市博物館建設,負責全市博物館設立的審核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合作,做好博物館公共服務工作;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科研工作。(六)組織協調重點旅游區域、度假區、景區、線路、新產品及新業態的規劃開發;指導鄉村旅游、紅色旅游、古鎮旅游等專項旅游開發建設;指導旅游扶貧工作;審核、申報重大文化旅游項目,協調指導重點文化旅游項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重大文化旅游項目投資促進、協調建設、管理服務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旅游項目招商引資目錄,促進和引導本市旅游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七)制定推進旅游產業結構調整的意見,協調推進全市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旅游產業轉型升級,優化旅游產業結構;協調指導旅游新業態、旅游商品開發;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旅游公共服務建設規劃,統籌開展旅游公共信息服務、旅游安全保障服務、旅游交通便捷服務、旅游惠民便民服務等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全市市政公共服務旅游功能的配置;協調指導全市智慧旅游、旅游信息化、旅游電子商務建設。(八)審核、申報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評定3A級及以下景區;審核、申報四星級以上旅游飯店,評定三星級及以下旅游飯店;組織開展星級“農家樂”評定;負責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核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核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審核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審核導游從業人員資格。(九)管理全市文物旅游市場,依法查處破壞文物和旅游市場秩序違法違規行為,調處旅游投訴;監督管理旅游服務質量,規范旅游企業經營和旅游從業人員服務行為;核定旅游景區最大承載量;綜合協調、指導全市文物旅游安全,建立健全文博單位、旅游景區突發事件和旅游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組織協調旅游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文物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旅游誠信建設、旅游行風建設;指導市文物博物館協會、旅游協會和文物旅游中介組織工作。(十)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旅游形象推廣戰略和市場營銷戰略,組織全市旅游整體形象的策劃、推廣、宣傳和會展活動;負責文物旅游對外交流與區域合作;組織協調開展全市重大文化旅游節慶活動;負責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十一)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文物旅游人才規劃;開展文物旅游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文物旅游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資格認定。(十二)制定并組織實施本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計劃,監管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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