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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漢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擬定市級黨政群機關“三定”規定的通知》(漢編發〔2014〕23號),共青團漢中市委員會(簡稱團市委)機關為市委領導的群眾團體機關,處級規格。其主要職責:(一)領導全市共青團工作;負責市青聯及市少先隊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對全市的青年社團組織進行指導和管理。(二)參與制定全市青少年事業和青少年工作發展規劃,對全市共青團系統的青少年活動陣地、青少年服務機構建設進行規劃、指導和協調。(三)參與制定全市有關青少年工作規范文件,并對有關工作實施監督,協助市委和市政府處理、協調與青少年利益相關事務,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負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和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的日常工作。(四)調查、了解青年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研究青少年運動、工作理論和思想教育問題,提出相應對策,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依據。(五)協助政府教育部門做好在校學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素質等教育管理工作,維護學校穩定;參與青少年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協調處理各種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工作。(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廠礦、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企業團員青年思想政治工作,開展技術練兵和創新創效活動。(七)組織和帶動全市各行各業團員青年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中發揮突擊隊和生力軍作用。(八)做好青少年事業發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業發展經費,承擔全市希望工程的有關工作。(九)負責全市團的組織建設、協助黨組織管理、選拔和培訓團干部。(十)加強青少年新媒體引導工作,培育、引導和服務全市青少年社會組織發展,推進并完善青少年社會事務工作。(十一)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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