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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康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陜辦字[2015]50號),設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為主管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配置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的全市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及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的政策規定。(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五)負責全市就業資金、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宏觀管理。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并擬定實施辦法;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七)負責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負責事業單位崗位的設置管理;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的規定,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八)貫徹執行國家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的各項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全市引進人才和智力工作。擬定吸引專家、人才來安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強人才交流與合作工作。管理服務引進來安工作的外國專家、留學人員和出國(境)培訓工作。(九)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負責編制下達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十)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公務員綜合管理;擬定和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制定促進農民進城落戶有關農民就業、創業、培訓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配套辦法并組織實施。(十二)擬定并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指導縣區組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組織實施市屬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省駐安單位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指導督促企業推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處理市屬企業勞動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參與評定市級勞動模范;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十三)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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