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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一)組織貫徹國家和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加強信息化和工業化的融合,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二)負責全市信息化工作,貫徹國家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三)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提出優化支柱產業布局和工業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項目的招商組織和工業區域布局的審定;負責規劃和推進工業、信息產業的重大項目;起草相關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工業、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四)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節政策建議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負責煤電油運等基礎生產要素的協調保障。(五)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制定年度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省相關投資政策,歸口管理全市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研究提出市級財政性工業發展資金預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制定年度資金計劃并組織實施;按規定權限負責國家、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準和審批。(六)擬訂全市企業技術發展、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的規劃和政策,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及重大技術裝備的研制工作,推進先進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組織開展工業領域引智工作,指導骨干企業技術團隊建設;指導和推動全市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七)承擔振興裝備制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托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八)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節能執法的監督管理工作。(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宏觀指導企業改革,提出非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意見;研究發展以非國有資本為主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聯絡、協調駐沈中省直和軍工企業,宏觀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十)負責全市電力行政管理;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等重大問題;參與擬訂交通、通信產業發展政策;協調解決綜合運輸問題;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負責農村電力行政管理工作。(十一)開展工業和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分析工業利用外資發展趨勢,擬訂工業利用外資規劃;研究提出工業利用外資的政策;負責外商投資工業項目和工業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有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和企業并購。(十二)負責指導全市工業企業經濟管理人員和經營者的培訓,指導企業制定引進智力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鹽業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十三)擬訂全市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提出我市的發展方向和政策建議,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指導軟件技術、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指導軟件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及相關基地園區建設。(十四)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理。(十五)負責協調推進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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