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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教育局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改革與發展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和規章制度。2.負責制定(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并協調實施工作。3.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4.組織對全市中等及以下各類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5.指導全市以就業為導向的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制定地方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育教學改革。6.承辦市屬各類教育實體及民辦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撤銷的審批和申報工作;統籌管理全市各類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和實施各類中等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各類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7.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統籌管理全市教育費附加,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8.指導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品德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安全工作。9.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各類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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