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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經中編辦批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局級)。12月29日,國家藥監局印發《國家藥監局關于印發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家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的主要職責:1、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事項的受理服務和審批結果相關文書的制作、送達工作。2、受理和轉辦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3、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事項受理和投訴舉報相關信息的匯總、分析、報送工作。4、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重大投訴舉報辦理工作的組織協調、跟蹤督辦,監督辦理結果反饋。5、參與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事項和投訴舉報相關法規、規范性文件和規章制度。6、負責投訴舉報新型、共性問題的篩查和分析,提出相關安全監管建議。承擔國家局執法辦案、整治行動的投訴舉報案源信息報送工作。7、承擔國家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大廳的運行管理工作。參與國家局行政事項受理、審批網絡系統的運行管理。承擔國家局行政事項收費工作。8、參與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以及國家局“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受理服務工作。9、指導協調省級藥品監管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及投訴舉報工作。10、開展與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事項受理及投訴舉報工作有關的國際(地區)交流與合作。11、承辦國家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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