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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規范性文件,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并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由市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四)承擔全市地方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對全市地方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監督檢查,依法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和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并組織復查;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對煤礦職工安全培訓進行檢查。(五)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六)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責范圍內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七)貫徹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八)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配合國家和省政府調查處理重大以上事故。(九)負責組織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十)負責國家、省有關煤炭工業發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對全市煤炭行業安全生產進行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業發展戰略、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結構調整和行業合理布局;落實煤炭行業技術政策,負責煤炭行業生產、技術管理的監督、檢查,規范煤礦依法生產行為,依法對煤炭生產許可證進行檢查和管理;推進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負責煤炭行業投資項目立項的初審、論證工作;對煤礦企業礦井開拓延深、建設、改擴建、技術改造等設計的初審;指導煤炭行業的生產運行,掌握、分析和匯總全市煤炭工業生產動態,匯集發布市內、外煤炭工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十一)負責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組織職責范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十二)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十三)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管理工作。(十四)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的推廣工作。(十五)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十六)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黨建黨務、紀檢監察、干部考核和推薦工作以及計劃生育、來信來訪等社會性工作和離退休干部管理與服務工作。(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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