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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標準,落實生態環境基準和技術規范。(二)負責轄區內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轄區內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縣(市、區)政府對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全市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三)承擔落實國家、省和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全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五)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負責排污口設置管理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沙化、鹽漬化、草地退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負責全市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范和相關標準,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十一)配合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健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協調市直各部門、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配合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促推進督察整改,按照權限依法依規進行問責。(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國際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全市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十五)承擔生態環境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負責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白山等相關工作。(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十七)職能轉變。按相關法律法規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組織開展相關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要求,實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實現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內在統一、相互促進,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市生態安全,建設美麗白山。(十八)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職責分工。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專業檢查、認定,提出明確處理意見,并及時移交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2.兩部門要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調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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