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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規劃局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行政區內有關城鄉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方面的法規、規章草案。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的組織研究、編制、協調、審查和報批工作。3、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和地籍測繪的組織、管理、計劃及實施工作。4、負責規劃區內的城市規劃管理的責任。負責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核發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組織審查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負責道路、交通、給排水、電力、電訊、燃氣、供熱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審批工作;負責各項建設工程的竣工規劃驗收核實工作。5、負責規劃區內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轉讓、收儲、劃撥中的規劃管理工作。6、負責規劃區內城市雕塑的規劃、審查等管理工作。7、負責規劃區內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管理相關工作。8、負責獨立工礦區的規劃編制、審核和各類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工作。9、負責規劃區內市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10、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檢查、基礎測繪成果的管理和保密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11、負責本行政區內規劃設計和測繪地理信息的行業管理工作。12、負責本行政區內有關城鄉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方面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13、負責本行政區內城鄉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開發應用、科技創新工作。14、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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