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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標準;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二)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陸路、水路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和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的實施;負責城鄉客運、出租車行業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涉外運輸的協調管理;負責港口的行業管理。(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轄區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縣(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五)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意見、建議;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對涉及財政、土地、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指導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維護和行業管理。(七)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車)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對全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科技教育、工程造價和節能減排工作。(九)組織市管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管理;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重點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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