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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1.負責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協調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有關管理工作。2.貫徹執行國家省公路、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和標準并貫徹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3.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公共汽車、出租車、汽車租賃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國境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4.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提出市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查意見。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并監督實施。5.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擬訂公路、水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承擔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6.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交通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組織實施戰備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7.負責公路、水路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及水上救助打撈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和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8.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9.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對外合作與外事工作。10.負責道路和水路運輸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11.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督辦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12.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鐵路建設、民航運輸、機場建設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鐵路、民航項目規定權限內的前期準備、初步設計報批、建設及運營管理等工作。13.貫徹執行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現代交通運輸人才隊伍建設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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