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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徐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12號),制定本規定。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徐州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并提出相關調整建議。依法起草我市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草案。(二)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推動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組織實施國家老工業基地振興和資源型城市轉型有關示范試點。牽頭協調推進全市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以及蘇北發展、南北掛鉤合作工作。(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牽頭研究應對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主要目標及相關政策。參與擬訂市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組織開展全市目標評價考核工作。(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參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第三方評價工作。(五)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按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備案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并推動落實全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統籌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六)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國外貸款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提出全市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意見。承擔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和重點境外園區建設以及統籌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制造、能源資源等領域“走出去”有關工作。(七)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市新能源產業發展。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八)負責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推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九)組織擬訂全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范工程。提出創新發展、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建議。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十二)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擬訂市級管理的或經授權制定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十三)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軍民融合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十四)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管理全市糧食、棉花、食糖和肉類儲備,負責市級儲備糧棉肉行政管理。監測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并預測預警,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并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范。負責對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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