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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其主要職責是:(一)研究提出全市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戰略,以及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報告。加強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預警和分析研究,針對經濟社會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對策和建議。做好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系的綜合協調。 (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生產力布局、重要產業、跨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負責發展規劃之間的銜接平衡。負責有關發展規劃的審核、評估和管理工作。(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并協調解決有關改革的重大問題,指導有關改革試點工作。指導和協調行業協會發展。(四)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和投資體制改革建議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和全市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統籌協調市政府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提出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并納入投資計劃管理,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項目。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資金及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制度,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組織竣工驗收、后評價工作,按照權限核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審核和轉報由國務院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做好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全市工程咨詢業發展。(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引導和促進產業集聚發展。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推進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安排重大工業和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負責綜合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管理并監督實施市級服務業發展扶持引導資金。研究提出全市交通發展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統籌協調基礎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六)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綜合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游、政法、民政、社會保障等領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組織全市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的評估。研究和協調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有關工作。(七)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提出利用外資總量平衡、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按照權限核準、審批或審核轉報外商投資項目、借用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政府貸款等國外貸款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參與開發區設立審核和政策協調工作。(八)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牽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糧食、食用植物油等儲備。(九)牽頭負責全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工作,組織擬訂促進區域發展的戰略和政策,研究、協調區域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城鎮(市)化發展、沿江沿河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負責全市長江岸線使用的規劃、管理和審批或申報。推進流域治理,參與擬訂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政策。負責以工代賑工作。(十)統籌協調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研究擬訂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政策執行情況。負責企業債券的審核、轉報和監督工作。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備案初審及管理工作。參與審核并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負責對全市物價的宏觀指導和價格總水平的平衡工作。(十一)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節約型社會建設,負責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統籌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十二)研究提出并組織實施我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牽頭組織實施石油等重要物資的儲備。推進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推動能源結構調整。負責成品油市場管理。牽頭編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業節能專項資金計劃,并監督其實施。(十三)統籌協調市際間地區經濟協作,負責市際間對口支援、援建協調等工作。(十四)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牽頭擬訂招標投標綜合性政策,監督管理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十五)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有關計劃、預案,協調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國防建設之間的重大問題。(十六)根據市政府委托,歸口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處。(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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