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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加掛市版權局、市文物局牌子。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文化事業、廣電、新聞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規范性文件。(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電事業、新聞出版業、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并負責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游強市建設。(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和旅游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游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全市旅游市場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協調假日旅游、紅色旅游和陶瓷文化特色旅游工作。(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智慧旅游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領域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全市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全市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指導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產業、新聞出版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權力事項,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電影、出版、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對外及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游對外及港澳臺交流活動,推動陶瓷文化走出去。(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工作, 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監督工作。(十三)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十四)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和促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和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十五)承擔電影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社區電影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基層電影隊伍建設,監督管理電影專項資金。(十六)負責對全市新聞出版行業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出版物市場和印刷業經營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調解著作權糾紛,依法組織查處全市著作權侵權案件。負責受理出版物的鑒定。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十七)指導、協調、組織全市“掃黃打非”工作。(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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