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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新余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89號)、《中共新余市委辦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辦字〔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新余市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市交通運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新余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二)會同市直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提出交通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會同市發展改革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的協調工作。(三)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具體辦法并協調實施。(四)承擔交通行業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市交通行業運輸有關具體辦法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五)承擔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交通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有關交通運輸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交通運輸建設市場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工作。(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做好重大節假日運輸保障,組織調控救災搶險、戰備等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七)負責水上運輸的行業監管,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指導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八)負責全市普通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及普通公路養護的相關管理和監督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九)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負責處理行業投訴和仲裁行業糾紛,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相關工作。(十一)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十二)負責全市公路、水路、車船的技術標準管理,組織重大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動行業科技進步。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結構、新材料的開發、研究和推廣應用。(十三)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人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十四)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利用外資、技術引進和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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