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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和規范性文件;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四、統籌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補充保險基本規則和基本標準,建立健全相關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案件。七、推進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執行職業資格制度,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指導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九、受市政府委托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承擔相關評比達標工作,并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相關表彰獎勵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十三、指導有關安全生產綜合部門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獎懲體系,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等部門做好工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工傷保險事故預防費用提取;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十四、負責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檢查督促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明確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結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工傷認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指導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待遇,負責勞動保護方面的爭議仲裁工作。監督生產經營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配合市技校主管部門督促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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