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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江西省人民法院撫州分院設立,屬江西省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1954年9月,根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江西省人民法院撫州分院改為江西省撫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00年10月20日,撫州地區撤地設市。同日,撫州中級法院舉行撤地設市揭牌儀式,撫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后經濟日益繁榮和民主法制的不斷進步,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事業、隊伍建設和物質建設與時俱進,得到了長足發展。從建院初期內設婚姻庭、民事庭、刑事庭和秘書室4個機構發展到目前內設機構16個、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1個、下屬事業法人1個,另設機關黨委,其工作職能已觸及社會的方方面面。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轄11個基層人民法院,轄區派出人民法庭38個。法院隊伍不斷發展壯大。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在崗人員121人,其中法官86人,占總人數的72%;本科以上學歷84人(含碩士學位9人),占總人數的71.2%。所轄基層人民法院共有在崗人員723人,其中法官439人,占總人數的60.7%。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辦公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綜合大樓2003年9月交付使用,總建筑面積為1.3萬余平方米,設置大小審判法庭10個。2011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建成了數字化審委會、公共信息查詢系統、遠程視頻提訊系統、科技法庭等九大信息化系統;2012年元旦,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推行無紙化和網上辦公,工作效率實現了大提速。多年來,撫州兩級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指導思想,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審判職能,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積極化解社會矛盾,認真落實司法為民舉措,為撫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全市法院共收案15898件,審執結13559 件,同比分別上升7.7%和12.6%。其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收案994件,審執結955件。2011年8月,市中級人民法院新一屆領導班子組建后,提出:強化“五個司法”:能動司法、公正司法、為民司法、高效司法和廉潔司法,全力實現“四個著力”:著力服務大局,著力保障民生,著力促進穩定,著力提升案件質量;強化隊伍建設,全力提升干警素質;強化信息化應用,全力提升管理水平;強化文化建設,全力提升隊伍活力;強化基層建設,全力提升發展后勁,為撫州兩級法院科學發展繪就了美好藍圖。在省法院的傾力關懷和精心指導下,在撫州市委的正確領導和市人大的有力監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干警團結一致、銳意進取,真抓實干、奮力拼搏,撫州法院的各項事業一定會取得更加輝煌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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