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4〕29號),組建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掛常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一)組織實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監督實施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二)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負責監督管理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參與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監測工作。(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負責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報告和監測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注冊工作。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四)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八)指導轄市區食品藥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轄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十)承擔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交辦的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