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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防辦)是市政府工作部門,也是長沙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動委)的常設辦事機構,為正處級。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民防空的基本戰略方案,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二)根據國家批準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三)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適時組織必要的演練。組建群眾防空(人民防空專業隊伍)體系,組織防空防災演習演練。指導區縣(市)人民防空業務工作。(四)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和信息化建設。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和信息化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對防空警報器的遷移、拆除和報廢進行審批。(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并負責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審批。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六)負責全市人防工程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和直管人防工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組織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訓。協助地方黨委管理區縣(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領導班子。(八)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科技成果。(十)承擔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斗爭。(十一)負責市委、市政府人民防空指揮所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長沙警備區和市國動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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