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株洲市律師協會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相關法律成立的行業自律性組織,是由株洲市全體律師組成的社會團體法人,受株洲市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監督和上級律師協會的指導,依法對株洲律師實施行業管理。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通過株洲律協年度考核的執業律師為株洲律協的個人會員;株洲市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外地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設立的分所為本會的團體會員。株洲市律師協會的主要宗旨是: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忠實于律師事業,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提高律師的執業素質;維護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社會的文明和進步而奮斗等。律師協會履行下列職責:(一)支持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二)制定律師執業規范和律師行業管理制度;(三)指導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工作;(四)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提高整體執業水準;(五)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六)負責對律師事務所進行日常管理,對律師的執業活動進行考核;(七)開展律師執業前培訓和執業后的繼續教育,制訂實習律師的培訓大綱,組織管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活動,對實習人員進行考核;(八)處理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投訴或舉報;(九)調解律師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受理律師申訴;(十)宣傳律師工作,出版律師刊物;(十一)組織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開展對外交流;(十二)開展律師福利事業;(十三)建立并完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十四)協調與相關司法、執法、行政機關的關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議;(十五)司法行政部門及上級律師協會委托行使的其他職責;(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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