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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辦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措施辦法。(四)統籌建立全市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統籌實施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工作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并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并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常(回國)工作或定居措施辦法。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九)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人員福利、離退休政策,建立全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措施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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