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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地產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擬訂房地產產業與城市住宅建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二)承擔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和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行為的責任。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核報批和發證;負責市城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核工作;參與市城區房地產開發項目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審查;參與市城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推進住宅產業化;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參與市城區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規范全市商品房屋的交付使用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保修行為;負責全市房屋價格信息監測采集、房地產市場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三)承擔監管全市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行為和物業服務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全市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審核、報批發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規范物業服務行為;指導全市物業服務招投標工作。(四)承擔監管全市房屋交易秩序的責任。負責市城區存量房轉讓、抵押、租賃等房屋交易管理;負責房屋測繪及面積管理、樓盤表的建立;負責房屋交易資金監管、購房資格審核、房源驗核;負責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負責房屋交易檔案管理和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負責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五)承擔監管房地產咨詢、評估、經紀、測繪等中介服務市場的責任。負責房屋中介服務機構資質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對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及房屋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等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管理。(六)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擬訂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房改遺留問題的處理。(七)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房地產項目房屋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管理工作。(八)負責組織、指導、監督白蟻預防和滅治工作。(九)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和房屋安全鑒定工作;負責市城區房屋征收項目房屋評估報告技術審查工作;組織市城區舊城改造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十)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房屋租賃市場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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