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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司法局主要職責:(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有關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法規規章制定項目建議。(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辦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報備工作。(五)指導全市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登記工作。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報送備案工作。負責縣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受理有關規范性文件違法的審查申請。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對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或論證說明。(六)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承辦或協調相關單位承辦市政府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承擔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七)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八)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九)負責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管理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十)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聯系指導仲裁工作。(十一)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的初審呈報和證書發放及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十二)負責全市法治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十三)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十四)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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