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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市城市園林局有關職責和機構編制調整的通知》(永編發【2015】77號),永州市城市園林局由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調整為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所屬的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歸口管理市濱江公園管理所、市虎巖公園管理所、市瀟湘公園管理所。永州市城市園林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參與中心城區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制定并具體實施;負責組織冷水灘區、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園林部門提出中心城市冷水灘城區(含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年度經費預算初步方案;根據授權參與冷水灘城區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中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監管,負責冷水灘城區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和占用城市綠地的初審;負責對冷水灘城區各單位的附屬綠地建設進行技術指導,參與冷水灘城區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中園林綠化工程、道路綠化工程和小游園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冷水灘城區公共綠地、防護綠地和風景林地的綠化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不包含道路綠化養護管理、小游園建設管理),協助主管部門查處權限內中心城市冷水灘城區違反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違法行為;根據授權負責中心城區園林城市創建的有關具體工作和市級園林式小區、園林式單位評選及考核復查等相關工作;負責對冷水灘城區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冷水灘城區風景園林建設項目招商引資的具體工作,開展城市園林科研,推廣園林科技成果,開展園林對外交流,參與中心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監督考核工作;按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負責對下屬單位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配備等提出調整完善意見,報機構編制部門明確;承辦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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