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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牌子。其主要工作職責:(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擬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中小學布局調整和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三)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教育基建投資等地方性規范文件。組織、協調局管學校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管理。(四)負責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發展地方性規范文件,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六)參與擬訂全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文件,指導全市普通高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七)指導學校德育、思想政治、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八)負責大中專院校及局直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宏觀指導其他各類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市紀委(監察局)做好全市教育行政部門管轄的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九)協助市有關部門指導高校的統戰工作、做好民主黨派、僑聯臺聯、民族宗教工作。(十)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學校后勤管理與改革工作。(十一)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局管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市區(除開發區外)教育系統人員進出、內部流動及招聘錄用的審核工作。(十二)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考核工作。管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十三)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工作。(十四)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十五)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監督管理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十六)配合市委組織部門管理局所屬單位市管干部,管理局直屬單位的科級及以下干部。(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連云港市現有幼兒園600所,在園兒童數25.1萬人,專任教師12434人;普通小學445所,在校生數44.4萬人,專任教師24813人;初級中學140所,在校生數16.6萬人,專任教師13946人;普通高中37所,在校生數7.36萬人,專任教師7005人;中等職業學校14所,在籍學生3.5萬人,專任教師2453人;普通高等院校5所、成人高校1所,有大專以上在校生6.7萬人,專任教師2859人。我市將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統籌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等教育特色發展、社會教育穩步發展。2012年在蘇北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是江蘇省首批教育現代化市級示范區建設單位。2014年,市政府與省教育廳簽訂《教育現代化示范區共建協議》,統籌推進教育現代化示范區建設。全市有江蘇省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區6個、江蘇省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實驗區2個,所有縣區全部通過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區國家級督導認定;有四星級普通高中18所、三星級普通高中14所,三星級及以上公辦優質普通高中教育實現全覆蓋。全市高等學校形成了本、專科并舉,工科、師范、高職、開放教育多樣化發展的格局。主要發展目標是到2020年,全市構建體系完備的終身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豐富的優質教育,健全充滿活力的體制機制,實施富有成效的社會服務,總體實現省定教育現代化指標體系要求,建成教育發展水平領先、人才培養質量一流、知識創新體系健全、開放程度較高的教育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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