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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相關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措施并組織實施。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并負責監督管理。管理全市人力資源中介機構,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監管各類人員的人事代理工作。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加強區域人才開發與合作。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管理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擬訂全市社會保險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具體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實施辦法,做好全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市級統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并監督管理。負責擬訂中央轉移支付社會保險資金和省級專項資金及調劑金的分配方案。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基金預算的執行。承擔參加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推動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落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七、牽頭推進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負責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十、貫徹落實國家、省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十一、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用體系建設,重點抓好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事業單位管理、職業技能、職稱評審(考試)、工資報酬、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等領域信用檔案建設。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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