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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市林業局主要職責:(一)擬定林業的產業政策,促進林業產業化進程,引導林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合理配置林業資源和改善林產品品質;預測并發布林產品及林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二)指導林業資源區劃和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生態林業建設;指導林業用地、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林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三)制定林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林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林業教育和林業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指導林業系統涉外工作;組織有關林業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制訂林業外向型經濟發展規劃。(四)組織實施林業產業技術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及有關林業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工作。(五)組織全市森林資源、森林病蟲害種類及野生動植物清查、監測及管理。(六)研究擬定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的政策;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負責森林資源和林地、林權的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以及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審核并監督森林資源的開發。(七)負責市級育林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導各類商品林、風景林的培育;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木材加工業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果、茶、花卉的種植和生產;指導全市林業法制宣傳、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八)組織、管理、指導全市護林防火工作,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九)負責宣傳、貫徹落實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調組織、督促檢查和評比表彰全市綠化工作;負責綠化費和義務植樹統籌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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