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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行政審批局(市政務服務與大數據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大數據管理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職能轉變與“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數字政府建設、大數據管理、政務服務與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一)擬定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數字政府建設、政務服務與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起草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牽頭負責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統籌謀劃、綜合協調、指導督辦,推進審批服務集約化、數字化、標準化和便民化。(三)負責全市數字政府建設規劃設計和協調推進,推進政府治理數字化轉型,負責全市大數據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全市政務數據資源的整合應用和共享開放。(四)推進全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五)負責行政審批體制機制改革,協調、監督、指導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審批、服務事項取消、下放、調整等工作。(六)負責市場準入、社會投資建設和社會事務等領域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牽頭組織實施所轄行政審批涉及的圖審、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七)負責對市政務服務大廳各辦事崗位及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和考評。負責審核市級政府部門進入或退出市政務服務大廳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受理對市政務服務大廳工作人員的投訴。(八)承擔所辦業務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九)負責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工作機制,受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活動中的投訴舉報。協調督促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查處違法行為。(十)建立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活動中違法行為。(十一)依法擬定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目錄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查處目錄內市級項目平臺外交易的行為。(十二)負責建設和管理跨地區、跨行業的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專家庫,推進全市專家資源共享,健全專家準入、考評、退出機制,組織開展教育培訓,規范專家的管理和使用。(十三)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活動。(十四)指導、監督全市政府系統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工作。(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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