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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年度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意見,推動創業帶動就業。負責擬訂就業援助實施方法,開展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實施辦法,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實施,承擔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預測預警等工作,保持相關社保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參與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五)承擔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負責統籌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職務綜合管理及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統籌全市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組織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辦法。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技工學校和民辦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人才資源的開發、配置與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制度,組織國家級、省級優秀人才的選拔推薦,開展專業技術人才的引進、選拔、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管理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創新實踐基地。擬訂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方案、措施并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六)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牽頭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方案;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員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七)統籌擬訂全市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建立全市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勞動標準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八)落實國家功勛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辦法,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規劃及綜合性管理意見,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擬訂全市協調勞動關系的意見并組織實施,完善相關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主管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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