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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建議。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三)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調控管理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市級經濟政策,牽頭研究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協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推進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發展工作。(五)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政策落實。組織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的建議,銜接平衡有關市政府投資項目專項規劃。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產業布局,組織擬訂全市重點項目計劃草案并推動實施。參與協調市級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會同有關部門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審核申報重大建設項目。提出引導民間投資的政策建議,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統籌全市"立項爭資”工作。(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實施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和省級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大別山革命老區振興、易地扶貧搬遷等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市級新型城鎮化規劃。統籌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銜接鐵路、航空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布局。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并推動實施。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規劃和政策建議,提出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建議。協調推進落實國家、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協調落實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以及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調控意見。負責組織有關重要物資的收儲和輪換。(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措施建議,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十三)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配合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保障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十四)擬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提出意見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做好糧食收儲、動用、輪換等管理工作。負責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工作。指導糧食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日常工作。(十五)負責全市價格和收費管理。監測預測預警價格變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建議。推進重要商品、服務和要素價格改革。按權限制定市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標準。組織全市農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及國家機關收費的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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