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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公安局主要職責:1、擬訂公安規范性文件,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2、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3、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工作。4、防范、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5、組織、指導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跨區域重大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6、負責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7、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8、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9、負責消防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10、負責到我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11、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12、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機關管理的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13、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14、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15、擬訂公安科技信息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公安科技信息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安全技術防范工作。16、擬訂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制度的落實。17、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18、領導在我市的鐵道、林業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19、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2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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