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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二)擬訂全州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措施。指導全州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全州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促進就業的方針政策,負責擬定全州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年度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和創業扶持政策。牽頭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做好全州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和失業預測預警工作。(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州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國家、省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企業年金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州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州相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與監督的制度,并組織實施。執行省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實施辦法。負責擬訂中央轉移支付社會保險資金和省級專項資金及調劑金的分配方案,編制全州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基金預算的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負責參加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五)承擔政府人才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強全州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州職業能力建設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統籌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員考核獎勵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加強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工勤人員人事管理。(七)貫徹實施國家、省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全州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八)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州表彰獎勵制度。承擔全州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州委、州政府名義開展的州級表彰獎勵活動。(九)貫徹落實國家、省農民工工作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貫徹實施國家、省協調勞動關系的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依法處理州本級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組織實施全州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十一)為企業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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