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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國民健康政策,參與起草州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的單行條例、州政府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規劃,制訂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州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協調推進健康恩施建設。制訂并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務、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三)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制訂并落實全州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干預措施,組織開展傳染病監測。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四)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州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符合全州實際的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執行國家藥典。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宣傳貫徹食品安全標準。(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七)制訂全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加強行風建設,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訂并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八)負責全州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措施。(九)指導全州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十)負責全州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州委、州政府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十一)擬訂全州中醫藥發展規劃、綜合性工作計劃和政策措施,推動全州中醫藥產業發展,促進中醫藥標準化和現代化,提升全州中醫藥事業水平。組織開展全州中醫藥人才培養、師承教育工作,推廣中醫藥科技成果和適宜技術,傳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組織開展全州中藥資源普查。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十二)歸口管理州計劃生育協會。(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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