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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產管理中心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房產業的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產業的法律、法規、政策;擬定全市房產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查處違反房產法律、法規的各種違法行為。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負責公有住房出售和房改資金的監督使用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管理工作,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管理,房產測量工作,統一管理全市房產產籍檔案。負責全市房產交易市場管理。管理房產買賣、租賃、抵押、交換、贈與等交易行為;參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的制訂;負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認證工作。編制市區舊城改造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危險房屋的檢查、鑒定;審批危險房屋加固方案和改變房屋結構的裝飾裝修方案。負責全市物業行業管理。規范物業管理市場;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批、業務指導和年檢計劃;負責全市房屋維修基金的建立、歸集及使用審批;負責指導住宅區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及備案工作。負責全市的住宅建設。編制住宅建設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審核、申報,并指導實施;負責市區廉租住房建設、分配、管理工作。負責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和維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負責全市集資合作建房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經濟適用房審核、申報,并指導實施。負責市區廉租住房建設、分配、管理工作。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以“三個代表”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強化素質,重樹形象,科學管理、加快發展”的工作思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規范房產行業管理,完善住房社會保障,優化住房供應結構,穩步推進住宅建設,積極開展棚戶區改造,加強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促進了全市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取得了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豐收,為改善市民居住環境,提高居住質量,為焦作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在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全系統各項工作受到了上級的充分肯定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先后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被國家人事部、建設部授予全國建設系統先進集體,被建設部評為全國房地產管理先進單位,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和產權產籍管理蟬聯全國標兵單位;被省委命名為全省“道德規范進萬家”先進單位,連續多年省建設廳評為全省房地產管理、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和全省建設系統文明服務示范單位;連續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先進單位、依法治市先進單位、法制工作先進單位、全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全市效能革命、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先進單位,推行黨政機關工作質量管理基本標準先進單位、文明機關示范點、“五型”機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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