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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1.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和市直機關后勤服務的統籌規劃、政策協調。2.負責市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直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3.負責市直機關公用設施設備、市行政新區辦公用房統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調配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部分統建辦公用房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行使資產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職能。4.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計劃、配置、更新及其監管工作;制訂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管。5.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節能規劃、規章制度,并組織監管實施;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6.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及市直入駐市行政新區部門辦公用房調配、網絡通訊及水、電、暖、氣等設施設備管理工作;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辦公及生活區域內綠化美化、環境衛生等項管理和服務工作。7.本著“管理與服務分離”原則,推進機關后勤機制改革,逐步實現管理職能與服務職能分離;根據市政府授權經營管理的資產,提供社會化服務。8.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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