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等7部法律25個條例和有關衛生規章,代表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在公共衛生、醫療保健等領域,包括健康相關產品、衛生機構(包括醫療、預防保健和采供血機構等)和衛生專業人員執業許可,開展綜合性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周口市衛生監督局履行以下職責:1、制定全市衛生監督規劃并組織實施。2、負責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和執業許可的申請受理、初審、上報和批準后證書發放的具體工作。3、對市直、川匯區內消毒產品、飲用水、碘鹽等健康相關產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生產經營或使用者,公共場所、工廠企業、學校、醫療衛生保健機構等進行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管理,并定期上報抽檢結果。4、對衛生污染、中毒等重大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取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處理意見。5、組織現場監督檢測、采樣工作。6、協助市衛生局定期向社會通報衛生監督結果。7、負責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8、負責對全市衛生監督員法制知識和業務培訓工作。9、負責對衛生監督執法的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10、開展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和咨詢。11、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涉及竣工驗收進行衛生審查。12、負責對下級衛生監督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及質量考核。13、承擔市衛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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