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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教育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于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宣傳、統一戰線和學校共青團工作。配合并做好直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按管理權限選派直屬事業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三)負責推進全市教育現代化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直屬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直屬學校做好規劃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五)負責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指導、監督中小學用書征訂和進校書刊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六)負責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組織擬訂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意見和辦學標準,開展職業教育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教育學校布局和專業結構調整等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就業指導工作。(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以及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九)負責市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高職、中職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十)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十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協調、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指導、協調來柳留學生管理等工作,協調、指導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助管理教育系統來柳外籍教師、專家工作。(十二)負責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擬訂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化規劃并協調組織實施。(十三)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擬訂全市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與規劃,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十四)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負責對縣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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