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是主管民族宗教事務的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對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二)起草全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規范性文件草案。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聯系自治縣、民族鄉,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負責上級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對象的推薦等有關工作,指導自治縣、民族鄉成立逢10周年的慶祝活動。(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系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系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少數民族聚居區社會穩定工作,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負責公民民族成份變更相關工作,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工作,協助全市各級政府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體性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四)擬訂少數民族事業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五)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議,配合做好少數民族聚居區扶貧有關事宜。組織協調少數民族聚居區科技發展、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政策的落實。會同財政部門做好民族宗教相關資金經費的分配、管理和監督工作。(六)研究少數民族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會同文化廣電和旅游、體育部門承辦全市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和全市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相關事宜,組織參加全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指導開展民族節慶活動等,配合教育主管部門做好民族教育相關工作。(七)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翻譯、研究、發展、搶救、保護、傳承工作。配合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工作。配合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考試測試工作。負責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和翻譯工作。(八)負責對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守法、擁護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教育。做好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人士的愛國統一戰線工作。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按照自身特點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幫助做好宗教教職人員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管理市一級宗教團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涉及宗教內容的宣傳品的審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門揭露和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和外事紀律開展對外交往,抵御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對我進行的滲透活動。協同有關方面處理宗教涉外事宜。(九)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系少數民族干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宗教界人士的培訓、培養工作,組織開展和指導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