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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一)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行業規劃和標準。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公共交通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起草全市交通運輸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三)承擔全市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港口(不含鄉鎮渡口、渡船,下同),航道、城市公共交通等行業監管責任。指導并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港口、航道、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車)行業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所屬縣公共交通行業管理工作。(四)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港口、航道及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建議,并監督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上級撥款的公路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五)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依法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六)指導監督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及公共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港口設施的保安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港口及公共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科技開發、工程造價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工作;牽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治理及維護穩定工作。(八)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港口、航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九)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十)指導協調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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