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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并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重大舉措。組織開展全市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二)負責提出全市農業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參與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全市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三)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協調推進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四)擬訂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牽頭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有關改革試驗區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五)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大數據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歸口管理農業農村相關對外宣傳及信息發布工作。(六)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全市漁政管理。(七)監督管理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和自治區特色農產品安全標準。組織協調擬訂農業產業地方標準草案。指導全市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八)組織全市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柳州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九)監督管理全市主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指導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動物診療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十)組織指導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十一)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全市農業投資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承擔中央及自治區農業投資建設項目,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參與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十二)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審批、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十三)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十四)擬訂全市農業對外開放的發展規劃。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技術交流與合作。(十五)統籌管理全市糖料生產、制糖加工。協調和指導全市糖料蔗基地建設工作。擬訂糖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提出優化糖業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和糖業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安排建議并組織實施。協調糖業發展和解決蔗區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監測、分析全市糖業運行態勢,按權限統計并發布糖業相關信息,協助做好食糖流通和實施食糖儲備工作。負責糖業技術進步及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糖料蔗種植和糖業科技攻關。承擔優質高產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設和糖料蔗“保護區”劃定、建設、管理工作。(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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