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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外事辦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桂林市外事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 關于對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 加強黨對外事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自 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外事工作決策部署。協 調推進桂林對外交流合作。歸口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外事工作 和重大涉外事務。二、圍繞對外開放、參與國際性區域合作開展調查研究, 為市委、市政府外事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建議。完善外事管理相關 政策規定,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利用外部資源和對外工 作渠道,推動桂林參與國際性、地區性區域交流與合作。三、歸口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同港澳特別行政區的交往 事項。處理有關涉港澳事務。四、負責我市重要外事活動禮賓事宜。五、組織接待外國訪問桂林的國賓、黨賓、議會外賓和其 他重要外賓。組織接待來桂林訪問的港澳特別行政區政府重要官 員。統籌協調市領導的對外交往事宜。六、負責涉外安全和領事保護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境 外非政府組織和我市社會組織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 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發事件。協 助市委宣傳部做好大型外事活動中的對外宣傳工作和擬定對外表 態口徑,會簽全市重要涉外報道和涉外稿件。七、負責我市同我駐外使領館和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 的工作聯系。負責接待和管理來桂林從事公務活動的外國外交人 員。歸口管理外國記者、港澳記者來桂林的采訪活動。八、指導各縣(市、區)、市直單位和大專院校外事機構 的業務工作。指導和協助各有關單位和學校對在桂林外國專家、教師、留學生進行管理。九、負責因公出訪來訪管理工作。根據中央和自治區授權,負責審核報批因公派遣團組出國、赴港澳特別行政區和邀請外國人來桂林訪問的有關事項。審核報批在我市舉辦國際性會議的有關事項。十、指導開展國外友好城市和民間對外友好交往活動。十一、代管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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