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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2、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劃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3、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建立煤、電、油、運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并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4、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投資的組織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和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節能項目評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5、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療、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6、承擔振興全市裝備制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托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7、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應用。8、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9、負責全市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以及非國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10、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11、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12、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負責全市繭絲綢管理工作,負責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工業行業管理。13、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承擔全市國防科技工業、民用船舶工業的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擬訂煙花爆竹行業規劃和有關標準、規范。14、負責全市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及有關工業園區)管理,牽頭研究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的布局規劃和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管理辦法和獎懲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園區建設,指導全市承接產業轉移工作。15、 負責對用能單位履行國家及自治區頒布的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及節能標準進行監督監察;依法對市重點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用能的用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仲裁及處罰。16、負責為中小企業開展市場調研、項目論證、收集篩選投資項目、業務咨詢等提供專業服務;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提供網站建設、計算機軟件、硬件、電子商務等培訓和服務;提供融資咨詢及輔導,組織開展銀企對接,協助企業獲得資金,征集企業項目融資信息,組織有關人員對融資項目進行評價并向融資機構和擔保機構推薦,組織、指導建立完善梧州市信用協會推進梧州市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供對中小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資格培訓。17、負責組織編制梧州市陶瓷產業戰略及發展規劃,統籌協助做好兩個集中區的招商引資、資金籌措、環保評估、物流規劃、交通規劃、資源協調及產業與園區的宣傳推薦等工作,檢查、督促、指導兩個陶瓷集中區相關工作及政策落實,協調解決園區、企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定期不定期召開協調工作會議,推進陶瓷產業園區加快發展,協調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陶瓷產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全市陶瓷產業發展規劃,負責中和集中區和大業集中區開發建設的具體工作。18、宣傳、推廣散裝水泥,統籌規劃散裝水泥發展,收、管、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協調解決有關部門使用散裝水泥中出現的問題。19、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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