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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一)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服務、保障工作;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規劃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縣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二)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級機關后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實施對局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和監督,增強后勤服務社會化、市場化能力。(三)負責制定市級機關后勤服務管理制度,確定機關后勤服務項目和標準,加強對市級機關各部門后勤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四)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制定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并組織實施;接受財政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和管理工作;統籌安排市級機關用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五)負責市級機關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六)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負責制定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研究擬定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配置、使用、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縣區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七)負責制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建立健全機關事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機制。(八)負責異地交流的市級領導干部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保障。(九)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市級機關食堂管理工作。(十)承擔市級機關會議中心的會務管理、服務、保障。(十一)負責市級機關行政中心安全保衛、通信電氣設備、文件印刷、物業管理、環境綠化、愛國衛生等后勤管理保障工作。(十二)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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